TPM設備的事故管理
來源/作者: TPM咨詢服務中心 丨 發布時間:2017-09-27 丨 瀏覽次數:
1、設備事故管理的分類
企業生產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濟損失超過規定限額為設備事故。隨著經濟成分的發展變化,國有、集體、合資、外資、民營企業,可根據設備事故的國家安全法規和本企業的安全制度,制訂本企業的設備事故的管理辦法。
事故的分類一般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按設備事故管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分類
1)一般設備事故--損失價值500~50000元。
2)重大設備事故--損失價值2000~20萬元。
3)特大設備事故--損失價值1~20萬元。

設備的事故管理
這里只列舉了事故分類的損失價值范圍,因為各個部門、各個行業規定的損失價值相差很大,如電子工業與鋼鐵工業規定的損失價值就十分不同。各企業可根據國家安全部門的法規和參照相關的行業標準加以規定。
(2)按設備事故的責任分類
1)責任事故--凡屬個人原因,例如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法規、擅離工作崗位、修理維護不良等原因,致使設備損壞、生產停頓,稱之為責任事故。
②事故--凡因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更換零配件或檢修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
③自然事故--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的分類只是一般原則,只有經過對事故的認真的調查分析才能確定事故的損失價值和原因與責任。
2、設備事故的分析
(1)事故分析的基本程序
①事故發生后應保護事故現場,對設備損壞部位應進行詳細記錄、拍照或攝像。
②及時組織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察看事故現場,搜集操作記錄和有關數據,調查當事人員,了解事故發生前后的現場實際狀況。
③拆卸損壞設備,對發生事故部位的零配件應保留損壞部分的原貌,對重要破壞斷口采取保護措施,作為以后斷口失效分析用。
④調查人員(必要時成立調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各種分析結果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分析意見,加以研究或召開分析會議,得出正確結論。
(2)事故善后
事故調查完畢后,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安排搶修,同時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再次發生事故。
3、TPM培訓公司對于設備事故的處理
發生事故之后,首先應該組成由現場主管負責人領導現場處理小組,對事故現場進行調研,根據現場實際采取臨時措施,這些臨時措施既不應破壞可作為分析依據的現場實況,又應防止事故擴大或者后果延伸。事故后處理的一般程序如下:
(1)事故上報:發生設備事故的單位,按國家安全部門的規定和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應將事故及時準確的上報,并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
(2)根據事故分析結論,應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復發生。必要是修改相應的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3)對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事故損失程度、責任大小做出處罰。
(4)事故的分析、現場搜集的資料、事故報告等要整理歸入信息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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